槟榔学院

中药“十八反”和“十九畏”

发布时间:2016-05-11点击:1319次



 十八反歌诀:源自张子和《儒门事亲》
本草明言十八反,
半蒌贝蔹及攻乌,
藻戟芜遂俱战草,
诸参辛芍叛藜芦  



“十八反”指的是中药中有十八种药物不能放在一起配伍应用,若在一起配伍应用很可能会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,这十八种不能配伍的中药是:
半夏、瓜篓(包括天花粉)、贝母(包括川贝与浙贝)、白蔹、白及不能与川乌、草乌一起配伍应用;
    2.海藻、大戟、甘遂、芫花不能与甘草一起配伍使用;
    3.人参、党参、元参、沙参、苦参、太子参、西洋参、丹参及细辛、芍药(包括赤芍、白芍)不能与藜芦一起配伍应用。
    这些药物若配伍应用易发生毒、副作用;古今若干医务工作者在辩证施治时都将十八反药视为禁区,避免这些药物共同配伍应用。
十九畏歌诀:
硫磺原是火中精,朴硝一见便相争。
水银莫与砒霜见,狼毒最怕密佗僧。
巴豆性烈最为上,偏与牵牛不顺情。
丁香莫与郁金见,牙硝难合荆三棱。
川乌草乌不顺犀,人参最怕五灵脂。
官桂善能调冷气,若蓬石脂便相欺。
大凡修合看顺逆,炮爁炙煿莫相依。


“十九畏”指中药中有十九种药物不能放在一起配伍应用,在一起应用可产生药效降低,药物作用相互抵消、失效等效应。因此,中医称这十九种配伍禁忌的药为十九畏,十九种有配伍禁忌的药物是:


    1.硫磺不可与朴硝配伍;
    2.水银不可与砒霜配伍;
    3.狼毒不能与密陀僧配伍;
    4.巴豆不能与牵牛配伍;
    5.丁香不能与郁金配伍;
    6.牙硝不可与京三棱配伍;
    7.川乌、草乌不可与犀牛角相配伍;



    8.人参不能与五灵脂配伍应用;
    9..肉桂不能与赤石脂配伍。
    这十九种药物虽然在配伍应用时会产生药物效价降低、失效或相反的作用等。但在治疗某些疾病时,为了治疗的需要,或为了消弱某些药物的作用,有时医生根据自己的治疗经验还要选择十九畏的药物相互配伍,从而达到特殊的治疗目的。
 “十九畏”和“十八反”诸药,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,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,引古方为据,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。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;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;散肿溃坚汤、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;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、郁金同用;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。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,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,如甘草、甘遂两种药合用时,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,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,毒性较大;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,未见明显的增强毒性。而细辛配伍藜芦,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。由于对“十九畏”和“十八反”的研究,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,并研究其机理,因此,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。一般说来,对于其中一些药物,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,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。


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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